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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开出“双减”首例行政处罚罚单

发布时间: 2021-09-13

2021年9月7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五马中队向某学生托管服务公司送达了无办学许可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执行教育“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新政后,鹿城开出的首例无证办学罚单。

2021年7月19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收区教育局移交函,反映温州市鹿城区博林大厦5栋2楼、3楼焦点托管涉嫌无证开展学科类培训,并移交相关材料。经查,当事人共收取13个学生的培训费,每位学生收取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共计人民币贰万零捌佰元整。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及已整改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同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及《浙江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关于“违反国家规定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8月17日,鹿城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办学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即人民币贰万零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日前,当事人已缴纳罚款。

据介绍,目前鹿城区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对校外培训进行分类管理,停止新设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并率全市之先出台《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若干规定》《鹿城区校外培训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严格限制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培训时间和培训价格,严厉打击校外违规办学。仅今年7月份以来,鹿城区教育局就与相关部门联动检查28次,检查学科类培训机构562家次,整改问题73个,关停无证培训机构20家,注销4家,立案查处非法办学2例,持续推动了“双减”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教育回归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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